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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湾大道(滠水大道—汉施公路)综合管廊工程涉地铁安全影响评估项目公开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0 浏览次数:1842 发布者:管理员

 

根据2023年工作计划,武汉新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江湾大道(滠水大道—汉施公路)综合管廊工程涉地铁安全影响评估项目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选。

一、工程概况

江湾大道(滠水大道—汉施公路)综合管廊工程位于武汉轨道交通21号线青龙地铁站及青龙站~谌家矶站高架区间安全保护线范围内,侧下穿21号线青龙地铁站和下穿青龙站~谌家矶站高架区间,与规划的轨道交通14号线在汉施大道路口相交。

二、工作内容

按照建设单位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1、分析拟建项目方案的可行性;

2、分析拟建项目与轨道交通线路的相互影响;

3、根据影响分析结果,提出轨道交通线路保护措施及要求;

4、结合分析结果,对拟建项目给出合理化建议。

三、报价要求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放开部分经营服务性价格取消服务性收费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价办【2015】92号),鄂价房服[2008]20号文、《武汉市物价局关于公布武汉市服务业领域和建设工程项目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及减免承诺的通知》(武价法规[2012]45号)精神,参照《城市轨道交通前期咨询工作收费指导意见》(中城轨[2015]006号)及轨道交通安评市场行情自行报价,且报价不超过遴选文件要求。

四、资格条件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同时具有下列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5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完成过类似涉轨道交通段安全评估项目(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规定,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在信用中国网站有失信记录的参选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遴选。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遴选(如同时参加遴选,按成功报名的先后顺序为准)。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选。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 22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武汉市江岸区谌家矶大道85号1号楼2楼。

3.报名方式: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单位应当在报名时间内,携带下列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参加报名。

(1)法定代表人自己报名的,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报名的,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参选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的网页查询截图。

六、参选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送达地点:武汉市江岸区谌家矶大道85号1号楼二楼议室。

2.截止时间:2023年9月27日 17:00前(北京时间)。

七、联系事项

公司名称:武汉新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谌家矶大道85号1号楼二楼议室;

联系人:冯工                 

联系方式:027-85999318。

武汉新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