滠水河东路(江北大道—和谐大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的评审工作已结束,结果公示如下:
中选单位:武汉市政工程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价格:按照国家计委以计价格〔1999〕1283号《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中规定计算工可咨询费,并在此基础上取折扣费率为80%;
公示期:2020年4月9日—4月13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武汉长江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梅工;
联系方式:027-85999303。
武汉长江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9日